【文章】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 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日期:2018-02-26 / 来源:http://www.cjtdb.net/news/59.html
我公司是国内提供商业保理、全国| 等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公司,之前也为大家介绍过一些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内容,今天就再来学习下"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 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4、《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此外,《规定》第85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担保,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 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所以反担保人必须要承担上述中担保人追偿的范围内的责任。
以上就是“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 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了,如果还有什么不太了解的地方,我们专业的客服会为您详细解答,下次我们会为您介绍商业保理,敬请关注!
本文关键词:担保 是什么 执行 担保人 财产 保证
作者:www.cjtdb.net
相关新闻Related
- 【揭秘】普通破产债权你知道吗 你知道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吗 2023-01-30
- 【推荐】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_有执行担保书可以优先受偿吗 2023-01-18
- 【推荐】无权处分行为的欠缺_公司做担保办理信用卡的风险 2023-01-12
- 【原创】你知道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吗_你了解保证合同能否单独存在吗 2023-01-06
- 【组图】公司做担保办理信用卡风险大吗 银行保函的特点是什么 2023-01-03
- 【图解】执行担保的效力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202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