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所讲介绍中,让大家了解了一些不为人知的问题或知识,但对"深圳市诚建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所在的这个行业大家还是比较陌生的,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1、担保裁定书生效后,中止原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

2、被执行人应按执行担保裁定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4、《意见》第270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此外,《规定》第85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即使生效法律文书中未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是什么,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相关文章推荐: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执行担保的效力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想了解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种类、深圳市诚建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等其他相关的知识,请跟我们联系!

作者:www.cjtdb.net


相关标签:执行,保证,财产,担保,履行,

相关产品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业主支付担保
预约款担保